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如某以營利為目的之國營事業要求女性員工上班不得穿著褲裝,應依下列何種理論,檢視該要求是否限制女性員工之基本權利?
- A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
- B 私法自治契約自由理論
- C 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
- D 基本權之制度性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由國家經營、但以「賺錢為目的」的單位與員工簽訂工作契約時,這種關係比較接近「政府對人民」的公法管理,還是「老闆對員工」的民事關係?如果這類非政府權力的私人契約內容可能違反憲法的基本價值(如性別平等),我們該如何描述『憲法精神影響私人法律關係』的這個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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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 勉強肯定:恭喜你,總算沒掉進那麼明顯的陷阱。能夠在「國營事業」這種字眼面前,還記得分辨它在賺錢的時候其實就是個普通公司,然後扯上憲法基本權利?嗯,算是有些腦子,沒笨到無可救藥。對私法關係中人權保障這點,你的理解至少不是一片空白。
- 觀念驗證:行了,別自滿。國營事業這種東西,一遇到「營利」兩個字,它就跟街邊小店沒兩樣,跟員工的關係就是私法上的勞雇關係。這種私底下的小打小鬧,要是誰的基本權被踩了,當然得靠那什麼「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來裝模作樣地把憲法搬出來。不然你以為,憲法只管國家,不管老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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