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所定義之行政機關?
- A 法務部矯正署
- B 法務部廉政署
- C 法務部調查局
- D 法務部檢察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體制中,如果我們要區分一個單位是「能獨立對外發文、蓋大印的行政主體」,還是僅在某個大部會裡面「負責特定專業業務的內部辦公室」,通常可以從組織名稱最後一個字(後綴)發現什麼樣的結構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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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D),這表示你對於行政法上「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的區別有著非常清晰的觀念。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2 項的規定,所謂的「行政機關」,必須是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並且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我們來看選項中的 (A) 矯正署、(B) 廉政署以及 (C) 調查局,它們都具備獨立的組織法規與印信,屬於具備單獨法定地位的行政機關。相對地,(D)「法務部檢察司」僅是法務部底下的「內部單位」,它對外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作成行政處分,自然就不符合行政機關的定義了。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相當不錯,主要測驗考生能否看穿「司」、「處」、「科」等內部單位名稱的特性。雖然容易讓人混淆,但只要緊抓「是否具備單獨法定地位」這項核心判斷標準,就能穩穩拿下分數。繼續保持這樣的敏銳度,做得很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