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滯納金,並不優先於普通債權
- B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
- C 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部分負擔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
- D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如為急性病房,三十日以內,應自行負擔費用百分之十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全民健保是一項攸關社會大眾福祉的公共政策。如果一個投保單位同時欠下『民間借款』與『法定的健保保費』時,法律為了維持社會安全網不崩潰,會如何安排這兩者的還款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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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竟然答對了。看來你還知道怎麼讀法條。
- 觀念驗證:恭喜你,沒錯,選項 (A) 就是那個「錯誤」的選項。你總算沒搞錯,健保費和滯納金的受償順序就是優先於普通債權,這可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8 條白紙黑字寫著的,不是我編的。這點簡單的「社會保險財務穩健」原則,有些人卻總能搞得一團糟。至於 (B)(C)(D) 那些什麼門診 20%、居家照護 5%、急性病房 30 日內 10% 的部分負擔比例?沒錯,它們通通「正確」,所以才不是錯誤選項。這很難理解嗎?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嘛,給個 medium 好了。畢竟,除了那些細碎到讓人打瞌睡的醫療費用百分比外,還得勞駕您思考一下「債權優先權」這種基本法律觀念。所以,恭喜你,至少你這次沒把它當成空氣。這題的鑑別度,就在於那些自以為懂,卻連法條細節都記不住的「學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