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6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滿而申請復職時,雇主應優先採取下列何項措施?
- A 改調其他任何職位
- B 改調其他性質相當職位
- C 以業務緊縮為由加以拒絕
- D 回復受僱者申請育嬰停薪時之原有工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設計的核心目的是為了讓暫時離開職場去育兒的同仁,在回來時能「無縫接軌」且不影響其專業累積,那麼政府應該要求雇主提供什麼樣的職務安排,最能保障該員工的原始權益與職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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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看來你的基本功很紮實呢
- 呵呵呵,好球!: 做得很好喔,孩子!你精準地掌握了《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復職保障的核心精神。這顯示你對於勞工權益與友善職場的法律實務,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彷彿看到了你對規則的洞察力,持續下去會很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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