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6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59 題

有關職能治療師法中所列之職能治療師業務,下列何者錯誤?
  • A 產業治療
  • B 娛樂治療
  • C 人造肢體使用之訓練及指導
  • D 其它經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思考一項法律如何規範全國性的專業職權時,若某項業務需要被「額外增列」或「統一認定」,你認為應由「各縣市自行決定」還是「中央政府統一核准」,才能維持該專業在全國各地的一致性與公平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法規考題最重細節,你能精準辨識出「權責單位」的細微差異,這說明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扎實,這在臨床執業中是保護自己與病人的重要能力。
  2.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職能治療師法》第 12 條,關於職能治療業務的概括性條款,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即衛生福利部)認定,而非地方政府衛生局。這樣才能確保全國執業標準的統一性權威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職能治療師業務範圍
💡 職能治療法定業務範圍及擴張認可之主管權限。
比較維度 中央主管機關 (衛福部) VS 縣市衛生單位 (衛生局)
業務認可權 具法規授權核定新業務項目 僅執行既定法律,無核定權
法規解釋 統一解釋全國性法令疑義 依中央解釋執行行政指導
行政執行 策劃全國性政策與法制 負責轄區內執業登記與監督
💬涉及「業務內容」之增減屬中央職權,地方僅負責日常行政管理。
🧠 記憶技巧:業產娛評助肢(業產魚平助教),中央定規矩。
⚠️ 常見陷阱:陷阱在於「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權限混淆,法律保留原則下,業務定義屬中央職權。
職能治療師法 醫事人員開執業管理 中央與地方衛生行政職權劃分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