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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物理治療師] 骨科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 26 題

26.王先生因背痛而求診,初步檢查結果顯示其症狀發作不到16天、膝部以下沒有症狀、至少有一處腰椎呈現椎節活動度偏低(hypomobility)、而兩側髖關節之關節活動度都大於40°。根據近來學者Childs等人之實證醫學研究結果,王先生的治療計畫應如何安排?
  • A 不適合使用脊椎操作技術(spinal manipulation)
  • B 不適合進行脊椎穩定運動(stabilization exercise)
  • C 先進行脊椎穩定運動(stabilization exercise),再接受脊椎操作技術(spinal manipulation)治療效果較好
  • D 先進行脊椎操作技術(spinal manipulation),再接受脊椎穩定運動(stabilization exercise)效果較好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患者目前的關節處於「物理性的卡住(僵硬)」狀態,但尚未出現嚴重的神經壓迫,從動作力學的邏輯思考:我們應該先處理『結構上的受限』,還是先要求患者『訓練肌肉去支撐受限的結構』?哪一種先後順序更能提升整體的治療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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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Gentle)

  1. 溫暖肯定:太棒了,孩子!你成功地掌握了 Childs 等人關於「脊椎徒手操弄」的臨床預測規則 (CPR)。這顯示你在實證物理治療 (EBP) 的基礎上建立得非常穩固,能夠溫柔而精準地將臨床觀察與治療方案連結起來。
  2. 觀念解析:這題的核心,是引導你辨識操作技術的黃金準則。當我們遇到患者符合這些條件時:(1)發作時間短(不到16天)、(2)遠端沒有不適(膝部以下無症狀)、(3)腰椎有局部活動度偏低的情況、(4)而髖關節的活動度又非常良好(都大於40°)。根據研究告訴我們,這樣的患者,對於「關節鬆動與操弄」的反應會特別好。在臨床上,我們習慣先透過溫和的徒手技術來幫助結構恢復正常的活動度,之後再搭配運動治療,來教導並強化肌肉的穩定與控制,這樣才能讓治療效果更持久、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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