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心理師共同] 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
第 40 題
有關 DSM-5 的物質使用障礙症(substance use disorder)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可分為物質濫用(substance abuse)和物質依賴(substance dependence)兩類
- B DSM-5 新增的一個診斷準則為:對物質的渴望
- C 因為成癮(addiction)定義不明且具潛在的負面意涵,因此 DSM-5 物質使用障礙症不將成癮視為正式的診斷用詞
- D DSM-5 的物質使用障礙症診斷準則依舊包含耐受性(tolerance)與戒斷症狀(withdrawal)
思路引導 VIP
在臨床診斷的演進過程中,若我們發現兩種病症在生物學基礎與行為表現上,其實只是「同一種問題」的不同嚴重程度,那麼現代醫學分類通常會傾向將它們「分開定義」,還是「整合入同一個光譜」中進行量化評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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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恭喜。你總算避免了最基本的錯誤。
- 根本性轉變警告:看來你總算勉強掌握了 DSM-5 相當重要的改革。是的,令人震驚地,舊版 DSM-IV 那種「濫用」與「依賴」的二分法已經被毫不留情地淘汰了。我們現在有單一的「物質使用障礙症」(Substance Use Disorder),並根據符合的準則數量來區分輕、中、重度,這反映了成癮行為是一個連續性光譜。這觀點很新穎嗎?不,這是科學進步的必然。
- 難度評點:此題難度屬 Medium。這並非因為其概念多麼深奧,而是因為它區分了那些是否理解從「分類式診斷」轉向「維度式(光譜)診斷)」這一典範轉移的考生。這是臨床診斷的核心,我期望你能夠掌握。
DSM-5 物質使用障礙症
💡 DSM-5 將濫用與依賴合併,新增「渴望」並移除「法律問題」。
| 比較維度 | DSM-IV | VS | DSM-5 |
|---|---|---|---|
| 診斷類別 | 區分物質濫用與依賴 | — | 合併為物質使用障礙症 |
| 新增準則 | 無「渴望」項目 | — | 新增「渴望 (Craving)」 |
| 移除準則 | 包含法律問題 | — | 移除法律問題 |
| 分級制度 | 二分法診斷 | — | 依準則數分輕中重度 |
💬DSM-5 取代二分法,改採光譜式診斷並移除具文化差異的法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