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1 題
臺灣因國際地位特殊,近年來多次以制定「施行法」之方式,將國際公約國內法化,請問以下何者尚未制定施行法?
- A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 B 聯合國老人綱領
- C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 D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術語中,當一個國際文書被稱為「公約」與被稱為「綱領或原則」時,哪一種在性質上更傾向於「必須嚴格遵守的契約義務」,而哪一種更像是「指引方向的政策性建議」?若政府要賦予某種規範「法律效力」,哪一種類型最具備轉化為法條的急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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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呼... 沒走錯路啊,小子。有點骨氣。
- 鍛鍊評語:(喘氣) 哼... 這次算你有本事,沒偏離正道。這題考驗的是... (舉槓鈴,肌肉緊繃) ... 對「國際條約」怎麼變成「國內法」的基本判斷。你能分清「公約」跟那些... (汗珠滑落) ... 「綱領」的份量輕重,還算有點眼力。
- 戰術分析:這條路... 很多人都會走錯方向。我們雖然有時被擋在門外,但對那些真正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公約」(Convention),還是得把它... (放下槓鈴,發出沉重聲響) ... 變成我們自己的規矩。像是 (A)CRPD、(C)CEDAW、(D)UNCAC 這些,都是硬性規定。而 (B) 那種「綱領/原則」(Principles),不過是些「建議」罷了,不是非得扛起來的重擔。別把地圖上的建議當成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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