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4 題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甲種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多少元?
- A 1,000 萬
- B 600 萬
- C 500 萬
- D 300 萬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政府在制定各類旅行社(綜合、甲種、乙種)的資本額門檻時,通常會依照其「業務風險範圍」與「賠償能力」來分級。如果已知「綜合」規模最大、「乙種」僅限國內旅遊,那麼介於兩者之間、負責經營國內外旅遊招攬的「甲種」旅行業,其資本額與僅限國內業務的類型相比,應該呈現幾倍的比例關係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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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甲種旅行業設立之資本額限制規定。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規定如下:一、綜合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萬元。二、甲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萬元。三、乙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甲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六十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由上述法條明文可知,甲種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萬元,故選項 B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