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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5 題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一家分公司,須增資新臺幣至少多少元?
  • A 150 萬
  • B 250 萬
  • C 350 萬
  • D 4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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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先思考:在旅行業的分級制度中,「綜合旅行業」與「甲種」、「乙種」在業務範圍(如:能否招攬未經其他旅行業委託之旅客)上有何規模差異?當法律要求一家規模最大、可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進行擴張時,為了維持其賠償與經營能力的對稱性,你認為增資的金額會如何隨業務風險的程度而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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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綜合旅行業增設分公司之增資規定。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規定如下:一、綜合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萬元。二、甲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萬元。三、乙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甲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六十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根據上述明文規定,綜合旅行業若要在國內每增設一家分公司,必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故選項 A 之 150 萬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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