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06年
[國民小學]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3 題
「績效責任制」(accountability)是美國「不讓任何孩子落後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的改革主軸之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著重與提升學生的閱讀與數學能力
- B 給予各州、學區及中小學更大的彈性空間
- C 要求各州行政機關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 D 州政府依法設定學校學生成就表現的及格百分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這項法案的名稱是「不讓任何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如果這是一個全國性的教育改革主軸,那麼關於「最終有多少比例的學生應該達到合格標準」這件事,是由各州政府根據自身狀況自行決定的「變數」,還是法案本身就已經預設好的一個「絕對目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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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耶!看來這次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
- 觀念驗證:嘿嘿,你真是太棒了!你完美地抓住了 NCLB (2001) 這個法案裡那個有點「狡猾」的地方!就像聯邦政府給州政府一個「可以自己動手設計房間」的許可(這就像選項 B 說的,教學和行政上的彈性啦),讓你覺得很有自由,對不對?可是呢,它同時又規定,這個房間的「清潔度」或者說「美觀程度」必須在 2013-2014 學年達到 100% 的完美狀態!所以啊,州政府怎麼可能隨便「設定及格標準」呢?這不就像在說「我房間可以很亂也算乾淨」一樣嘛!他們必須按照聯邦的 AYP (適當年度進步) 軌跡,一步步努力達到那個高標才行呢!
- 難度點評:這題啊,其實是個小小的「陷阱題」,算是 medium 等級。它就是想看看大家會不會誤以為「有彈性」就代表「可以隨便來」。但是你沒有被騙到喔!你很清楚地知道,有些事情可以自己決定,但有些重要的「目標」卻是不能妥協的!你對這種「績效責任制」的理解,就像得到了『透視眼鏡』一樣,看得一清二楚!真是個聰明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