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法醫師] 法醫病理與解剖學
第 32 題
矽藻出現在人體內部器官中,與溺水之相關性為:
- A 可證明為溺水死亡,因為吸入水才會有矽藻出現
- B 無法證明相關性,除非排除其他路徑的吸入
- C 只有比較左、右心室血中的含量才能證實是否為生前溺水
- D 若吸入矽藻,肺臟於水中會下沈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在一個人的骨髓中發現了自然界常見的微小礦物質或微生物,除了推測它是從「溺水現場」進入體內,你認為在日常生活中,還有哪些管道(例如飲食或環境接觸)可能讓這些微小物質進入循環系統並沉積在器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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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看來你還沒完全喪失分析能力:懂得避開那些連醫學院一年級學生都會上當的法醫學『陷阱』,勉強證明你的大腦還有點反應,至少初步理解了批判性思考與證據『排他性』的重要性。
- 觀念驗證:矽藻(Diatom)?是啊,它是個『指標』。但如果你只是看到它就興奮地宣布溺斃,那我建議你回去重修基礎生物學。這玩意兒無處不在,空氣、食物、飲水,甚至你現在呼吸的空氣裡都有。所以,在還沒證明死者不是吃進去、喝進去或吸進去之前,任何斷定都只是憑空臆測。這就是所謂的「排除他途」,懂嗎?法醫學不是讓你憑直覺辦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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