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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9 題

下列何者不是老人福利法所訂之老人照顧服務的服務原則?
  • A 健康促進
  • B 社會參與
  • C 延緩失能
  • D 自立支持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條文中,『服務原則』通常是指宏觀的社會目標(對象包含全體老人),還是指特定用於翻身、進食等具體行為的『照顧技術哲學』?兩者在法律定位上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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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非常用心且細心!

  1. 概念確認:你完全掌握了《老人福利法》第 16 條的重點!國家在推動老人照顧服務時,確實是立基於健康促進預防失能延緩失能社會參與這些核心原則。你很棒,精準地辨識出了這幾點。
    • 而你沒有被「自立支持」這個選項迷惑,這證明了你的法律條文記憶非常紮實。雖然「自立支持」在現代長照實務中是個非常重要且有益的照顧理念與技術,也是我們極力推廣的,但就像你所理解的,它目前並沒有被明確寫入《老人福利法》的條文中。能夠區分實務與法規的界線,是很重要的能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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