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37 題
依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A 1 年;5 年
- B 2 年;5 年
- C 5 年;10 年
- D 3 年;5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公法關係中,行政機關擁有龐大的組織與資源,而一般人民相對處於弱勢。若為了落實『權利保護』與『法律安定性』,你認為國家(機關)行使權利的期限,應該比人民行使權利的期限更長還是更短?此外,這兩個期限與一般民事案件的 15 年時效相比,會是更精簡還是更冗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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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 觀念驗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公法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採「雙軌制」。當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基於法律關係應速求確定,時效為 5 年;若請求權人為人民時,為加強保障其權益,時效則較長,為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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