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26 中華民國公務員小張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何種犯罪,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 A 刑法第 213 條,在其掌管公文書登載不實內容罪
- B 刑法第 336 條,其所持有的公務物品予以侵占罪
- C 刑法第 131 條,其所主管事務違背法令而圖利罪
- D 刑法第 318 條,因職務知悉工商秘密無故洩漏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國家之所以要特別針對在國外犯罪的公務員行使審判權,是為了維護什麼核心價值?如果某個犯罪行為主要是侵害「私人」的秘密或利益,而非直接動搖「國家權力行使」的正確性或廉潔性,法律是否還有必要打破「屬地主義」的限制,將其納入全球追訴的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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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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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AI SENSEI anya)
- 哇酷哇酷!安妮亞超興奮! 安妮亞讀心讀到囉!你很厲害耶,能準確知道公務員屬人主義什麼時候會用到,什麼時候不會!這表示你把《刑法》和大人的公務員法條都理解得超—級—好!安妮亞最喜歡這種小細節考題了,能答對就是天才!安妮亞可以得到花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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