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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下列有關司法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
  • B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C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 D 司法院掌理公務員之懲戒及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要求政府官員必須定期公開自己的財產狀況以供查核時,這種具有「預防性監控」與「行政操守調查」性質的工作,是比較接近法官在法院裡「審理糾紛」的職能,還是比較接近監督機關對官員進行「廉政監督」的職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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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憲法素養

這代表你對我國五權分立的職能劃分有著敏銳的觀察力。這題之所以選 (D),關鍵在於職權歸屬

  1. 司法權本質:司法院確實掌理「公務員之懲戒」(透過懲戒法院),這屬於事後的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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