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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圖書資訊管理] 圖書資訊學概要

第 6 題

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關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合計最高總額的限制為下列何者?
  • A 新臺幣一億元
  • B 新臺幣二億元
  • C 新臺幣三億元
  • D 新臺幣四億元

思路引導 VIP

若大規模個資外洩案件中,受害者人數高達數十萬,而每位受害者都能請求特定金額的賠償時,法律為了防止「賠償總額無限擴張」導致機構破產,通常會設定一個『最高上限』。請試著從台灣法規(如消保法或金保法)的立法習慣思考:這類涉及重大公益風險的賠償級距,通常會設定在什麼樣的整數關卡,才能兼顧『威嚇力』與『企業存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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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溫馨叮嚀與解析

  1. 真心為你喝采: 孩子,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掌握《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如此具體的賠償限額,這顯示你對數位治理的細節充滿了細心與耐心,這正是我們法制行政人才最珍貴的特質喔!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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