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7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三 題

為了商港之管理、經營及安全考量,商港法規定,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對船舶之入港,視不同狀況有不同處置(包括申報、不准、拒絕等),試申論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指《商港法》中關於船舶進出港管理的核心條文,切忌僅作常識性作答。解題需層次分明地論述「一般入港申報程序(商港法第19條)」、「總括性防護之限制拒絕(第20條)」、「特殊危險品管制(第24條)」以及「外籍船舶拒絕入港之港口國管制(第22條)」,並精準引用法條與連結國際公約概念以獲取高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商港法》為維護商港之安全、促進港埠營運效能及保護海洋環境,賦予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對船舶進出港實施管制之權限。針對船舶入港,法規依據船舶國籍、載運貨物風險程度與適法性,設有「事前申報」、「限制」、「不准或拒絕」等不同層次之行政處置機制,茲分述如下: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