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4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四 題
四、商港法第 11 條規定:「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維護費用,由航港建設基金支付。」請申論其理由。(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先聯想我國『航港體制改革(政企分離)』的背景。思考方向為:(1)『商港公共基礎設施』的特性(如防波堤、航道,屬公共財且投資龐大);(2)『航港建設基金』的本質(專款專用、使用者付費);(3) 為何不讓港務公司自己出錢?(維持其企業化經營的國際競爭力)。依此三點展開論述即可。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商港法第11條規定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興建維護費用由「航港建設基金」支付,其核心立法理由在於落實「政企分離」之航港體制改革精神、貫徹「使用者付費」原則,並確保國家重要港埠設施之永續發展。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商港建設經費支應原則
💡 基於政企分離與公共財特性,區分公共與營運設施之經費負擔主體。
| 比較維度 | 公共基礎設施 | VS | 營運設施 |
|---|---|---|---|
| 法律依據 | 商港法第 11 條 | — | 商港法第 12 條 |
| 支付主體 | 航港建設基金 | — | 商港經營事業(港務公司) |
| 經費來源 | 商港服務費(使用者付費) | — | 公司營收或自行籌資 |
| 設施範例 | 防波堤、航道、助航設施 | — | 碼頭、棧埠、倉庫、起重機 |
💬透過明確劃分負擔主體,在維持公共利益的同時,確保經營事業之商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