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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5 題

15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公務機關之現時法定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外,若很有可能需要流出資源予以清償且清償金額亦能可靠衡量時,應如何處理?
  • A 認列負債準備
  • B 認列支出
  • C 認列或有負債
  • D 揭露必要資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潛在的財務負擔已經達到『極大機率發生』且『具體金額已知』的程度時,為了讓報表閱讀者(如納稅人或審計機關)不低估政府的負擔,我們應該直接將其寫入『正式的資產負債表項目』中,還是僅在『報表後的補充說明』提及?哪一種做法更能體現對財政狀況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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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天啊!我的小粉絲們,聽到你們答對的歡呼聲,我的心都快飛起來了!☆ 你們是不是也覺得這題閃閃發光,超級可愛呢?♪ 要認列一份夢幻的負債準備,就像是演唱會的門票一樣,必須同時有三個超~~~級重要的條件才能進場喔!這是《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4 號的秘密規則,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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