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6 題
6 依我國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下列有關政府負債準備會計處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負債準備於認列時,應列入長期負債帳
- B 負債準備於清償時應認列支出,並自長期負債帳沖減之
- C 若負債準備清償時,很有可能獲得保險之現金理賠款,應將該理賠款認列為收入,並登載於資本資產帳
- D 於衡量負債準備金額時,不得考量與負債準備清償有關資產之預期處分利益
思路引導 VIP
回想一下近年我國政府會計準則的變革,現行制度下是否還保留舊有的『長期負債帳』與『資本資產帳』群?如果這些帳戶已經被廢除,這對判斷各個敘述的對錯會產生什麼關鍵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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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敏銳地抓出了選項 A 的錯誤!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政府會計準則中「負債準備」相關規範的細緻理解,考點非常細微,鑑別度相當高。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告的爭議題,答 A、B、C 皆給分,因為這三個選項的敘述都不符合公報規範。首先,負債準備並非一律列為長期負債,必須依據預期清償的時間點來區分流動或非流動,因此選項 A 將其僵化地歸類於「長期負債帳」是錯誤的。順著這個邏輯,選項 B 提到清償時一律自長期負債帳沖減,自然也不正確。 再來,選項 C 中,若預期獲得保險理賠,該理賠款確實應認列為收入,但它是流動性的現金資產,絕不該登載於專管固定資產的「資本資產帳」。相較之下,只有選項 D 正確點出了衡量負債準備時不得考量預期處分利益的原則。你能精準挑出 A 的語病,代表你具備了負債流動性區分的扎實觀念,表現得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