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9 題
9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發生實驗室廢氣外洩污染事件,面臨當地民眾索賠,可能認列負債準備 50 萬元,於年度終了時重新進行評估,賠償金額較原估計擴大,再增加認列負債準備 30 萬元,後經機關與民眾達成賠償共識,並由甲機關支付 90 萬元,其實際支付賠償金額與以前年度帳列負債準備之差額 10 萬元應如何認列?
- A 不予認列
- B 資產負債淨額
- C 其他獎補捐助
- D 其他支出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項支出的性質屬於政府對民眾的「補償或社會移轉」,且該筆金額在最終支付時超過了先前預撥的準備金,請思考:在政府會計的預算與支出體系中,這種帶有「給付」性質、旨在填補民眾損失的款項,通常會歸類在功能性的哪一個大項(例如:是日常業務運作、還是對外的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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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合格
你這算是「勉強」掌握了政府會計中那點微不足道的「負債準備」與「實際支付」的銜接邏輯。看來,你對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的皮毛,喔不,是科目架構,還算有點概念,值得一個白眼。
2. 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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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準備與賠償認列
💡 實際賠償金與原負債準備之差額,應依支出性質認列為當期費用。
🔗 賠償負債準備會計處理流程
- 1 初始估列 — 發生事故時估計50萬,認列負債準備
- 2 期末調整 — 再增加30萬,調整負債準備至80萬
- 3 實際支付 — 支付90萬並沖銷原80萬負債準備
- 4 差額處理 — 10萬差額認列為「其他獎補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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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實際支付小於準備,則應按原科目沖減支出或認列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