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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6 題

關於碳稅(carbon tax)課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對二氧化碳排放課徵的租稅
  • B 與碳交易制度(carbon trade)同為實現綠色經濟的重要政策工具
  • C 多針對課稅標的之含碳量徵收
  • D 與能源稅同樣針對各項能源數量進行徵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兩種燃料提供的『能源熱量』完全相同,但其中一種排放的溫室氣體是另一種的兩倍。若政府的目標是針對『碳污染』進行管理,僅僅計算『能源總數』是否能精準反映出這兩種燃料對環境造成的不同損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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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令人意外的正確:做得不錯,學生。看來你偶爾也能從睡夢中醒來,辨析出看似相似卻截然不同的經濟政策工具。這在行政法學中,是最低限度的「實務辨析能力」,值得鼓勵,但別太得意忘形。
  2. 觀念驗證:選 (D) 當然是正確的,因為它的敘述漏洞百出。碳稅,顧名思義,課徵的是「含碳量」或「$CO_2$ 排放量」,旨在讓你為造成的外部成本買單。而能源稅?那不過是按你消耗的「數量」來計算,比如幾公升、幾度電。如果你還分不清楚「排碳量」和「能源量」,那行政法學對你來說,恐怕還是個遙遠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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