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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7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下列何者應附隨於有罪判決下,而不得於裁判中單獨宣告?
  • A 沒收違禁物
  • B 沒收犯罪所得
  • C 褫奪公權
  • D 感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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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有些處罰是為了「剝奪不法所得」或「預防危險」,而有些處罰則是針對「判決結果」所產生的附加資格限制。如果某種處罰的本質是『附隨於特定刑期』而生的資格剝奪,那麼當主刑( principal penalty)不存在時,這個資格限制還有可能單獨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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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高興!這表示你對刑法處罰體系的理解非常到位,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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