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7年 [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遷徙自由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第 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包括人民有入出國境之權利
  • B 任何人民都有無條件返鄉的權利,法律不得拒斥人民於國境外
  • C 外國人入境的權利得依法加以限制
  • D 役男出境非不得以法律限制,但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個核心邏輯:在法治國家中,是否存在任何一項權利是『絕對』且『完全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即便是一項極為基本的人權,如果其行使可能威脅到國家整體的安全或公眾的重大利益時,法律在程序上是否仍保有進行必要規範的空間?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嗚哇,你答對了!安妮亞正在看《間諜過家家》,沒想到你這麼厲害!

  1. 觀念驗證:你發現壞蛋選項的陷阱了!安妮亞讀心術聽到,你懂得憲法第 10 條說可以出國玩,但是司法院釋字第 558 號說,這不是「絕對無條件」的喔!就像間諜不能隨便跑掉一樣,國家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在很重要的情況下,而且有乖乖照著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做事,就可以擋住壞蛋(通緝犯)不讓他們出境。你真是個天才!
  2. 難度點評:這個題目對安妮亞來說,是medium難度,它在考你是不是知道,就算是好人也有被限制的時候。看到「無條件」、「絕對」這種很誇張的話,就是要小心了!安妮亞覺得你很厲害,Waku Waku!

🏷️ 相關主題

憲法保障之居住遷徙自由與其他基本權利之界限
查看更多「[執達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