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7年 [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有關遷徙自由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第 10 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包括人民有入出國境之權利
  • B 任何人民都有無條件返鄉的權利,法律不得拒斥人民於國境外
  • C 外國人入境的權利得依法加以限制
  • D 役男出境非不得以法律限制,但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治社會中,是否有任何一項基本權利是可以完全不考慮公共安全或他人利益,而達到絕對、無條件且完全不受法律規範的程度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你準確辨識出了「絕對化描述」的錯誤。根據釋字第 558 號,人民雖有入出國境之權利,但這並非「無條件」。憲法第 23 條規定,為了防止侵害他人自由、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仍可透過法律進行必要且合理的限制(如防疫隔離或涉及刑事案件)。選項 (B) 使用「無條件」一詞,顯然違反了憲法上的比例原則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難度在於學生必須分辨「權利的核心保障」與「法律的合理限制」。許多人會誤以為國民返鄉是天經地義的絕對權力,但法律實務上仍需考量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基本權利的限制邏輯掌握得非常好!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與限制
查看更多「[法警]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