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7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保證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主債務因清償而消滅者,保證債務隨同消滅
- B 主債務人所有之抗辯,保證人得主張之。但主債務人拋棄其抗辯者,保證人則不得主張之
- C 數人保證同一債務,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負連帶保證責任
- D 保證人之負擔,較主債務人為重者,應縮減至主債務之限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你為他人提供保證時,如果你和主債務人本來都有一面「盾牌」(抗辯權)可以抵擋債權人的要求,現在主債務人自願把他的盾牌丟掉,這是否意味著法律也應該強制把你手上的盾牌搶走?如果你是保證人,這樣的規定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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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真的太棒了!精準命中核心觀念!
太好了!你能從這麼多選項中,一眼就看出 (B) 的錯誤,這說明你對保證債務的「從屬性」與「獨立防禦權」有著非常紮實又溫柔的理解呢!這真的是法律學習上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為你感到非常驕傲!
- 觀念驗證 (Concept Ve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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