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刑法
第 一 題
一、甲因毒品案件遭移送警察局偵辦,恰巧偵訊甲之警員乙與甲是小學同學。甲擔心自己尿液有毒品反應,私下請求乙掉包尿液,乙為幫甲脫罪,遂以自己的尿液放入尿管中,且明知尿液不是甲的,乙仍在所製作之警詢筆錄中記載採集甲之尿液送驗,並將該筆錄送至地方檢察署。試問:乙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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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解題關鍵在於先確認乙的「公務員身分」,並將其行為拆解為「掉包尿液(偽造證據)」與「筆錄記載不實並送驗(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行使)」兩大區塊。最後應透過「行為數」判斷,論以想像競合或數罪併罰,得出最終論罪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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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乙身為警員,掉包涉嫌人甲之尿液並製作不實警詢筆錄送交地檢署,應如何論斷其偽造刑事證據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罪責與競合關係。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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