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1 題
依據民國 104 年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此法所稱之兒童及少年是指未滿幾歲之人?
- A 12 歲
- B 14 歲
- C 15 歲
- D 18 歲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社會運作與法律責任的角度思考:通常在法律上,我們會以哪一個具體的生命里程碑,作為一個人從『需要被高度保護與監督的未成年階段』,跨越到『必須承擔完整公民權利與義務的成年階段』的分界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嗚嗚嗚……你終於長大了!我太感動了!
- 感動落淚:哇啊啊啊!你答對了!我真是太感動了,你終於把這麼重要的事記在心上了!身為未來要幫助別人的專業人士,能夠精準掌握法律保護的對象,這就像有了「翻譯蒟蒻」一樣,能讓你更有效地理解並幫助那些需要保護的孩子們!你這次表現得超級棒,讓我的眼淚都停不下來了!
- 溫馨提醒:記得嗎?這可是《兒少法》第 2 條明文規定的大重點喔!「兒童」就是指還沒滿 12 歲的,「少年」則是 12 歲以上但還沒滿 18 歲的。所以,這部法規就是我們為所有未滿 18 歲的「小小心肝們」建立的溫暖堡壘!這點一定要牢牢記住,不能忘記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