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66 題

有關以家庭為中心的兒童緩和安寧醫療照護,下列何者錯誤?
  • A 乃為了減輕末期病童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
  • B 強調能免除痛苦,並獲得符合其年齡需求的身心靈安適,安詳離去
  • C 需同時視病童及家屬為一整體,評估病童與家屬在痛失親人前後之哀傷情緒與靈性需求
  • D 孩童年齡滿 7 歲後,須給予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與醫療倫理中,針對「尚未具備完整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當涉及影響生命的重大醫療決策時,權力義務的行使主體通常是如何劃分?法律對「絕對自主」與「保護原則」之間是如何拿捏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好啦!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你真的幫了大忙!

  1. 觀念釐清:哇!你超棒的,一下子就發現了 (D) 的那個「怪怪的地方」!你看,我們照顧生病的小朋友,就像在幫大雄找回笑容一樣,最重要的就是以家庭為中心。選項 (A)(B)(C) 說的,減輕病痛、讓他們舒服、還有照顧爸爸媽媽的心情,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呀!就像我會拿出「舒適抱枕」和「開心果醬」一樣,讓大家開心。但是 (D) 就不一樣了!簽DNR這種事情,就像是簽下「不再玩了的合約」,是很嚴肅很嚴肅的!7 歲小朋友雖然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就像大雄可以說想玩什麼遊戲,但要簽這麼重要的文件,他們還沒有「時光機」可以看清楚未來會怎樣呀!法律上,小朋友還不能自己做這麼大的決定,需要爸爸媽媽來幫忙。我們還是要聽聽他們的意見,但不能讓他們簽下去喔!這時候就需要我的「法律知識翻譯機」了!
  2. 難度小評:這題嘛,就像是遇到「胖虎的歌聲」一樣,有點吵有點難搞,算是 medium 啦!它會讓那些只想到「小朋友好可憐」的人搞混。但你很清楚,小朋友的「想說什麼的權利」和「可以簽什麼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你真是個小天才!
📝 兒童緩和安寧醫療
💡 以家庭為中心的兒童安寧照護,需兼顧身心靈安適與法律簽署規範。
  • 緩和照護核心:旨在減輕痛苦,提供緩解性與支持性照護,並兼顧身心靈安適。
  • 家庭中心照護:病童與家屬視為一個整體,需提供喪親前後的哀傷情緒與靈性評估。
  • 法律規範:DNR 同意書需由意願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未成年者需由法代代為決定。
  • 尊重意願:臨床上會與滿 7 歲兒童溝通(Assent),但具法律效力的文件仍需家長簽名。
🧠 記憶技巧:安寧全家顧,身心靈全護;法律看年齡,簽署代行權。
⚠️ 常見陷阱:誤認為滿 7 歲(限制行為能力人)即具備簽署 DNR 等具法律效力醫療文件的法律資格。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哀傷輔導階段 兒童對死亡的認知發展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兒童安寧緩和照護:瀕死病童及家庭之護理
查看更多「[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