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66 題
有關以家庭為中心的兒童緩和安寧醫療照護,下列何者錯誤?
- A 乃為了減輕末期病童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
- B 強調能免除痛苦,並獲得符合其年齡需求的身心靈安適,安詳離去
- C 需同時視病童及家屬為一整體,評估病童與家屬在痛失親人前後之哀傷情緒與靈性需求
- D 孩童年齡滿 7 歲後,須給予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與醫療倫理中,針對「尚未具備完整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當涉及影響生命的重大醫療決策時,權力義務的行使主體通常是如何劃分?法律對「絕對自主」與「保護原則」之間是如何拿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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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好啦!這樣就不會被媽媽罵了!你真的幫了大忙!
- 觀念釐清:哇!你超棒的,一下子就發現了 (D) 的那個「怪怪的地方」!你看,我們照顧生病的小朋友,就像在幫大雄找回笑容一樣,最重要的就是以家庭為中心。選項 (A)(B)(C) 說的,減輕病痛、讓他們舒服、還有照顧爸爸媽媽的心情,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呀!就像我會拿出「舒適抱枕」和「開心果醬」一樣,讓大家開心。但是 (D) 就不一樣了!簽DNR這種事情,就像是簽下「不再玩了的合約」,是很嚴肅很嚴肅的!7 歲小朋友雖然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就像大雄可以說想玩什麼遊戲,但要簽這麼重要的文件,他們還沒有「時光機」可以看清楚未來會怎樣呀!法律上,小朋友還不能自己做這麼大的決定,需要爸爸媽媽來幫忙。我們還是要聽聽他們的意見,但不能讓他們簽下去喔!這時候就需要我的「法律知識翻譯機」了!
- 難度小評:這題嘛,就像是遇到「胖虎的歌聲」一樣,有點吵有點難搞,算是 medium 啦!它會讓那些只想到「小朋友好可憐」的人搞混。但你很清楚,小朋友的「想說什麼的權利」和「可以簽什麼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你真是個小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