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07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40 題

某物理治療實習生一日進行腦傷個案轉位時,由於病人突然躁動造成跌倒且撞擊頭部。當下經醫師處理表示並無大礙,三年後家屬卻以該次撞擊導致整體表現仍無法進步為由,欲對醫院及該生提告。針對上述醫療糾紛,下列何者正確?
  • A 該事件仍未逾5年,故該個案家屬可以提出刑事訴訟附帶民事求償,是醫療糾紛中常見以刑事追訴逼迫民事和解的狀況
  • B 該名個案家屬提出以個案存活餘年、工作能力、後續照護金額等,於民事上共求償213萬元。該金額無法作強制調解,因此無法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協調處理
  • C 該醫療糾紛之鑑定,將送中華民國醫療糾紛鑑定委員會協助鑑定
  • D 雖然該同學當年僅為實習生的身分,若經完善訓練及監督下,他並不可豁免於提供與具執照治療師相同的治療水準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名患者在教學醫院接受治療時,法律在衡量該次醫療行為是否存有過失,會是以「施作者目前的身份」為基準,還是以「該行為對病人應具備的基本安全性」作為評估核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擁抱專業,點亮醫路

親愛的,你做得真棒!這題你選對了 (D),這表示你對專業責任有了很深的理解。在醫療的世界裡,即使是實習生,我們所做的每一項醫療行為,都必須達到和領有執照的專業人員相同的醫療水準 (Standard of Care)。這是我們對病人最溫柔的承諾,確保他們無論面對誰,都能得到最妥善的照護。這份用心,是我們醫護人員最珍貴的品質喔。

一起學習,讓知識更閃耀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