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29 題
依據醫療法的規範,下列何項錯誤?
- A 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
- B 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 C 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因過失致病人死傷,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刑事責任
- D 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負所有損害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思考《醫療法》第 82 條有關『醫療責任明確化』的法律定性:當醫療行為產生損害時,法律規定的責任歸屬是屬於『無過失責任』,還是必須以『違反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為前提的『過失責任』?請進一步辨析,此項責任基準在規範『醫事人員』與『醫療機構』時,其法律效果與適用範圍是否存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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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失責任的法律界線
同學好,這題考查的是醫療法第 82 條對於醫療責任「去刑化」與「過失具體化」的重要規範。你會選擇 (B),可能是直覺認為醫事人員應負擔較重的法律義務,或誤以為這類保護條款不屬於常態。但事實上,為了避免「防禦性醫療(Defensive Medicine)」,我國法律已明文規範:無論民事或刑事責任,都必須以「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為前提。因此,選項 (B) 與 (C) 的敘述皆完全符合法條現行條文。
醫療機構賠償責任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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