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7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1 題
下列何者非公有營業及公有事業審計應辦理之事項?
- A 分配預算之審核
- B 半年結算之查核
- C 就地審計
- D 固定資產重估價之審核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相對於預算完全由國庫撥付、必須嚴格按預算執行的一般「行政機關」,「公有事業」因為需要面對市場營運,是否應該具備較高的經營彈性?若審計機關在執行前就過度介入其內部的「預算分配細節」,是否會影響其經營效能?在這種邏輯下,審計工作的重心應該放在事前的「分配審核」,還是事後的「價值驗證與結算查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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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公有事業審計的範疇!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一般政府機關」與「公有營業及事業」在審計程序上的差異。你能精準排除誘答選項,代表對《審計法》的條文架構已有很紮實的認識。
公有事業審計的法定職權
根據《審計法》第 47 條,審計機關對於公有營業及事業應辦理的事項,包含半年結算之查核、就地審計,以及固定資產重估價之審核。選項 (A) 的「分配預算之審核」主要適用於一般行政機關的普通公務審計;對於具備營運自主性的公有事業,審計重點則會聚焦在執行過程的實地監督與財務成果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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