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7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四 題
📖 題組:
就複保險及其他保險之概念,申論以下問題:
就複保險及其他保險之概念,申論以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四)
以火災保險為例,試從保險標的與賠償方式,各舉一例說明不同條件之複保險。(8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別舉出保險標的範圍不同(如統保與單獨投保),以及賠償方式不同(重置成本 vs 實際現金價值)但仍構成複保險的情形。
小題 (一)
闡述廣義及狹義之複保險。(6 分)
思路引導 VIP
釐清保險法第35條對複保險的定義為狹義,而廣義複保險則是不限於同一保險利益與同一保險事故,著重於對同一保險標的投保。
小題 (二)
於火災保險的範疇中,舉例說明其他保險條款可能涉及的兩項非火災保險之保險契約。(8 分)
思路引導 VIP
思考火險中的其他保險條款(Other Insurance Clause),在火災發生時,保險標的可能還受哪些非火險保單保障,例如鍋爐保險或電子設備保險等。
小題 (三)
其他保險條款中,同一條件之保單定義為何?(3 分)
思路引導 VIP
解釋火險條款中「同一條件」保單是指承保標的、危險事故、保險利益等條件相同,以利於發生事故時進行共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