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2 題

22 下列何者為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①基於有效契約而生之利益 ②運送人對於所運送之貨物所負之責任利益 ③財產上之現有利益 ④財產上之現有利益而生之期待利益
  • A ②③④
  • B ②③
  • C ①②③④
  • D ①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法律上,除了真正的『物主』之外,如果一個人的口袋會因為某樣東西的損壞或遺失而變薄(遭受經濟損失),那麼這個人對該項財產是否就具備了投保的資格?這類『怕發生損失』的經濟連結,法律界定時會傾向於僅限於實體所有權,還是包含所有可能的經濟權利與法律責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噢,你竟然答對了?勉強算是看懂了。

  1. 觀念驗證: 這題嘛,考的不過是財產保險利益的「廣義」定義。別以為只有屋主、車主那種才算數。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只要你對保險標的物有合法且能用錢算出來的利害關係,都算。這包括: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契約之訂立、效力、保險費與當事人權義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