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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5 題

以我國現行保險法之規定,要保人對於下列何人之生命或身體具保險利益:①家屬 ②債權人 ③債務人 ④給予生活費之人 ⑤為本人管理財產之人
  • A 145
  • B 1245
  • C 1345
  • D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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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經濟損失」的角度思考:如果某人不幸身故,會導致你在財務上遭受直接損失或頓失經濟支柱,你才會對他具有保險利益。現在請想像一個借貸關係,當哪一方(欠錢的人或借錢的人)不幸過世時,另一方會面臨債權無法收回的實質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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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這題考察的是《保險法》第 16 條關於人身保險利益的範圍。法律規定要保人對於以下四類人之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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