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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07年 [會計師] 審計學

第 二 題

📖 題組:
高雄公司 X1 年財務報表係由臺南會計師事務所甲會計師簽證,高雄公司於 X2 年 8 月 1 日與臺中會計師事務所乙會計師簽定委任契約,委任其辦理 X2 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並於同日經董事會通過變更簽證會計師案,乙會計師於 X2 年 9 月 3 日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17 號「繼任會計師與前任會計師間之連繫」規定發函給甲會計師查詢有關事項。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二)

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17 號「繼任會計師與前任會計師間之連繫」規定,乙會計師向甲會計師查詢之事項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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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審計準則公報第17號(現行相關規範為職業道德規範及SA 210)之核心背誦考點。作答時請從「接案風險評估與避雷」的角度思考:繼任會計師為了決定是否接受委任,必須向前任了解管理層的誠信、雙方有無吵架(歧見)、換人的真正原因,以及有無重大舞弊或內控缺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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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17 號「繼任會計師與前任會計師間之連繫」規定,繼任會計師為評估是否接受委任,對前任會計師之查詢事項應具體明確,通常應包含下列四項核心內容: (1) 管理階層之品德(誠信)。 (2) 會計原則之適用或查核程序之執行等,曾否與管理階層發生歧見。

小題 (一)

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46 號「會計師事務所之品質管制」規定,臺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合理確信符合那 3 項條件才可以承接本案?(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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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審計準則公報第46號「會計師事務所之品質管制」中關於『客戶關係與案件之接受及續任』的規定。解題關鍵在於回想事務所接案前的三大評估維度:客戶的本質(誠信)、事務所的條件(能力與資源),以及法規遵循(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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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46 號「會計師事務所之品質管制」之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就客戶關係及案件之接受與續任,應合理確信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始得承接:

  1. 客戶之誠信:考量客戶之誠信,且未有資訊顯示客戶缺乏誠信。
  2. 事務所之專業能力與資源:會計師事務所具備執行該案件之專業能力、時間及資源。

小題 (三)

本案嗣後經主管機關認為臺中會計師事務所乙會計師接受高雄公司委任有疏失,試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17 號規定指明疏失之處。(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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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審計準則公報第 17 號關於『前後任會計師聯繫』之時點規定。解題關鍵在於比對題目給定的時間軸(簽約日 vs. 發函查詢日),敏銳察覺查詢程序的執行是否符合『接受委任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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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乙會計師聯繫前任會計師之時點是否符合審計準則公報規定。 【解析】 壹、公報依據

📝 前後任會計師連繫
💡 繼任會計師於承接前詢問前任四要項,用以評估承接風險。

🔗 繼任會計師連繫與決策流程

  1. 1 取得授權 — 要求受查者同意向前任會計師查詢
  2. 2 發函查詢 — 針對誠信、歧見、舞弊、原因四項查詢
  3. 3 評估回覆 — 分析前任回覆內容及其對承接之影響
  4. 4 承接決策 — 綜合評估風險後決定是否接受委任
🔄 延伸學習:若受查者拒絕授權聯繫,繼任會計師應考慮是否拒絕委任。
🧠 記憶技巧:誠見弊因:誠信、歧見、舞弊、原因
⚠️ 常見陷阱:容易漏掉「向監察人溝通」這個要件,或誤以為查詢是在簽定委任契約之後才進行(應為事前)。
受查者承接與續約 期初餘額之查核 審計準則公報第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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