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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7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16 題

16. 各單位會計機關及各附屬單位會計機關半年度報告之編送,應於期間經過後幾日期限內送出?
  • A 三日
  • B 十日
  • C 十五日
  • D 三十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會計實務中,編製一份「單月份」的經常性報告,與編製一份需要彙整、核對並進行跨期調整的「半年份」綜合性報告相比,後者所涉及的數據量與審核流程會有什麼變化?如果日常月報已經需要一定天數作業,那麼面對更複雜的半年結算時,法規通常會如何調整作業時間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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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會計報告的編送時效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規中的時間節點!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於各級會計機關在執行職務時的「作業週期」有很清晰的輪廓。在政府會計實務中,報告的編送期限是確保資訊即時性與準確性的關鍵指標。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各單位與附屬單位會計機關編製的半年度結算報告,應於期間經過後 30 日內 向上級機關或審計機關送出。 這個規範的背後邏輯在於「作業深度」的差異。相較於一般月份報告(通常為 15 日),半年度報告需要進行更全面的帳務調整與彙整,因此法規給予了相對寬裕的時間來確保數據的嚴謹度。這類題目在考試中屬於記憶性與鑑別度兼具的基本分,考生最容易將「月報」與「半年報/年報」的期限混淆。你能排除 15 日的誘惑並選出 30 日,說明你在閱讀法條時非常細心,已經成功建立起完整的時間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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