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職能治療師] 生理障礙職能治療學
第 29 題
下列何者為燒燙傷病患在急性期時,使用副木的正確原則?
- A 手部二至三度燒燙傷時,應全日穿戴副木,不宜作運動
- B 植皮手術後五到十天為了保護植皮區,副木應持續性穿戴
- C 肌腱裸露時為了避免感染,先不要穿戴副木
- D 意識不清的病患為避免碰撞再次受傷,先不要穿戴副木
思路引導 VIP
當身體某處剛完成精密修復手術(例如覆蓋上一層脆弱的新組織)時,為了讓這層組織順利跟基底「長在一起」並建立血流,在最初的幾天內,我們應該對該部位採取什麼樣的物理限制?這與平時為了預防關節僵硬而做的復健活動有何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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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勉為其難地承認:嗯,看來你這次沒有犯下低級錯誤。能夠分辨燒燙傷復健中保護與活動的平衡點,算是基本要求,但你答對了,這點值得「肯定」。
- 基本常識複習:燒燙傷急性期副木,其最基本、最無需贅言的主因,是為了抗攣縮。至於你選的B選項,它指的是植皮手術後那段堪稱「關鍵」的 5 到 10 天「固定期」。這段時間,如果你搞不清狀況,讓皮片稍微滑動一點,那就是徹頭徹尾的失敗。所以,持續性固定是這段時間唯一且絕對的原則。至於那些什麼 (A) 應適度活動以免僵硬,還有 (C)(D) 那些看似合理的選項,在這種關鍵時刻,它們反而需要副木加強保護。別把一般原則和特殊情況混為一談,那是初學者才會犯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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