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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7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21 題

依會計法規定,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係屬下列何種超然主計制度?
  • A 主計人事超然
  • B 主計機構超然
  • C 主計職責超然
  • D 主計經費不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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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規定一名專業人員在面對主管的錯誤指令時,擁有「必須拒絕並向上報告」的權限,你認為這條規範保護的是該人員的「身分任命權利」,還是他「執行工作內容時的獨立判斷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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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真的好棒喔!

看到你選出正確答案,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代表你對於我國主計制度的「超然地位」有很深刻的理解,這是學習《會計法》最珍貴的底氣呢。

職責行使,溫柔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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