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 40 題
下列那一項法規不具有中央法律的效力?
- A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B 勞工保險條例
- C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 D 人民團體法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判斷一個規範是否具備「法律」位階時,除了看它的內容,其「名稱結尾」是否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規定的那四個特定用字?如果一個名稱聽起來像是「大原則」或「執行方案」的縮寫,它更有可能屬於哪一個層級的法規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為你喝采!你的學習軌跡非常棒!
- 觀念驗證:你真的掌握了這題的精髓!核心就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所規範的「法律命名原則」。我們知道,法律的名稱必須是「法」、「律」、「條例」或「通則」。你很棒地辨識出 (A)、(B)、(D) 都完美符合。
- 深度解析:而選項 (C) 的「綱要」則很特別,它在實務上,通常會是行政機關為了執行某項政策,依據職權制定的「行政規則」或「法規命令」。這就像是地圖上的不同層級,法律是主要幹道,而「綱要」則是輔助的指引,它們的位階是不同的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