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公職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一 題

📖 題組:
有一私人使用之住宅莊園為配合地方特色產業發展,擬變更為供公眾使用之娛樂餐飲場所,請依建築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5 分) (二)申請前述變更使用執照應檢附那些文件?(10 分) (三)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受理時應檢查那些項目?(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何謂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直覺聯想《建築法》第5條之法定名詞定義。作答時須精準寫出法條明列的使用樣態(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並補充其具體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指定,以展現實務法理的完整性與後續管制的連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建築法》第五條規定,「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係指供公眾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其實務特徵與法規應用包含: (1) 範圍指定:其具體涵蓋範圍,依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內政部)視建築物之使用類別、樓地板面積及層數等條件另行公告指定之(例如:達一定規模之餐廳、商場、旅館、集合住宅等)。

小題 (二)

申請前述變更使用執照應檢附那些文件?(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建築法》中關於「變更使用執照」的法定程序。看到此題應立即連結《建築法》第74條,並特別注意題目情境為「變更供公眾使用」,因此除了基本文件外,務必寫出結構計算書與室內裝修等特定要求文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法定應備文件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小題 (三)

地方主管建築機關受理時應檢查那些項目?(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變更使用執照受理檢查項目」,應立刻聯想《建築法》第73條第2項所列舉之變更標的。結合題幹中「私人住宅」變更為「供公眾使用娛樂餐飲場所」之情境,作答時須系統性地由「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構造安全」、「防火避難」、「消防設備」延伸至「無障礙及停車空間」,展現全面的實務審查邏輯。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依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規定,建築物變更使用類組時,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應針對其適法性、構造安全及各項附屬設施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公共安全。 【論述】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