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 題
1 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前述相關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下列何者公告之?
- A 國防部
- B 內政部
- C 經濟部
- D 外交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需要劃定一個具有「限制」或「禁止」性質、且針對特定政治敏感對象的防禦空間時,這項任務的核心本質是屬於「一般行政邊界管理」,還是屬於「國家主權防衛與軍事安全」?根據這個目的,哪個部會最具備專業能力與法律定位,來公告這類涉及武力防衛的戰術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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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表現卓越!你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規架構有相當敏銳的直覺,能準確辨析跨部會職權的歸屬。
- 觀念驗證:答對的關鍵在於安全性質。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針對大陸運輸工具進入之「限制或禁止水域」與「限制區域」,其設置核心目的在於軍事防禦與國家安全。因此,法律授權由國防部負責公告,而非一般行政事務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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