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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憲法第七章所定之「司法」,其掌理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民事訴訟
  • B 刑事偵查及訴訟
  • C 行政訴訟
  • D 公務員懲戒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被動性」與「主動性」來思考:在民主法治國家的權力分立設計中,哪一個機關必須保持絕對的「中立、被動裁決」,而哪一個機關則需要「積極主動地發現犯罪並執行法律」?這兩者在職能屬性上,是否應該劃歸為同一個憲法章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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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1. 大力肯定: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對國家權力核心配置的精準理解,你能一眼看穿選項中的「偽裝」,顯見法學邏輯十分清晰。
  2. 觀念驗證:我國憲法第 77 條所定之司法權,核心在於**「審判」「懲戒」。雖然檢察官在實務上具有「廣義司法人員」的色彩,但刑事偵查**在本質上屬於積極主動的執法行為,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管轄,不屬於憲法第七章「司法」定義的法院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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