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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8年 [建築工程] 建管行政

第 二 題

二、建築法對於建築物室內裝修之管理方式,如何區別審查許可方式?(10 分)違反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規定之處罰對象為何?(10 分)處罰方式為何?(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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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室內裝修考題,應立即聯想《建築法》第77條之2(管理機制)與第95條之1(罰則)。答題時需將母法與子法《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結合,區分出「一般審查(二階段)」與「簡易申報(簽證負責)」雙軌制;罰則部分則需精準背誦法定裁罰對象(所有權人、使用人、從業者)及四種處罰手段(罰鍰、限期改善、連續處罰、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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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建築物室內裝修之管理,係為確保建築物構造安全與防火避難設施不受破壞。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2及授權訂定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其審查許可機制採「雙軌制」管理;違反規定者則依同法第95條之1予以裁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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