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8年
[航海技術] 航港法規
第 二 題
📖 題組:
關於 1989 年海難救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lvage, 1989),請說明以下問題:
關於 1989 年海難救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lvage, 1989),請說明以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特別補償與海難救助報酬(salvage reward)有何關係?(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1989年海難救助公約中「無效果,無報酬」原則的例外與補充機制。作答時應優先連結我國《海商法》第103條規定,明確點出特別補償(第2項)的設立目的,並依第3項精準說明兩者間的「差額請求(補充性)」關係,切忌誤引為第105條。
小題 (一)
何謂特別補償(special compensation)?(2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特別補償(special compensation)」應立刻聯想到其為突破傳統海商法「無效果、無報酬」原則的重大制度,旨在鼓勵救助人積極防止海洋環境污染。作答時需精準對應我國《海商法》第103條第2項(實際費用及防污成功之加成)與第3項(與傳統報酬競合時之扣除機制),並特別注意不應將「救助無效果」列為請求特別補償的法定要件,只要「有損害環境之虞」即成立。
海難救助與特別補償
💡 特別補償為無效果無報酬之例外,與救助報酬具差額補充關係。
| 比較維度 | 海難救助報酬 | VS | 特別補償 |
|---|---|---|---|
| 法律依據 | 公約13條/海商法103 | — | 公約14條/海商法105 |
| 觸發前提 | 救助有效果(救回財產) | — | 有環境損害風險 |
| 給付義務人 | 船東及貨主按比例分擔 | — | 僅由船舶所有人負擔 |
| 核心功能 | 鼓勵救助財產之商業誘因 | — | 環境保護之安全網機制 |
💬兩者為補充關係,特別補償僅在金額高於救助報酬時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