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二 題
📖 題組:
二、仁人公司 X1 年 1 月 1 日以$1,940,000 價格購入和利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2000 張,每張面額$1,000,該債券 X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每年底付息、票面利率 6%,另支付手續費$2,000,該債券持有人隨時可以面額$1,000 要求轉換為和利公司普通股股票 25 股,仁人公司將該筆投資歸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X1 年 12 月 31 日該可轉債公允價值為$2,100,000,和利公司為鼓勵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於 X2 年 6 月 30 日宣布轉換比率提高至每面額$1,000 可轉換 30 股,仁人公司隨即於 X2 年 7 月 1 日提出轉換申請,當天和利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40,和利公司規定行使轉換權利者須放棄應計之利息。仁人公司將換得之普通股股票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試作:
二、仁人公司 X1 年 1 月 1 日以$1,940,000 價格購入和利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2000 張,每張面額$1,000,該債券 X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每年底付息、票面利率 6%,另支付手續費$2,000,該債券持有人隨時可以面額$1,000 要求轉換為和利公司普通股股票 25 股,仁人公司將該筆投資歸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X1 年 12 月 31 日該可轉債公允價值為$2,100,000,和利公司為鼓勵債券持有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於 X2 年 6 月 30 日宣布轉換比率提高至每面額$1,000 可轉換 30 股,仁人公司隨即於 X2 年 7 月 1 日提出轉換申請,當天和利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40,和利公司規定行使轉換權利者須放棄應計之利息。仁人公司將換得之普通股股票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試作: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仁人公司 X2 年 7 月 1 日轉換普通股之分錄。(10 分)
思路引導 VIP
轉換時將取得的普通股按公允價值入帳。由於約定「放棄應計之利息」,故無須另外收取或認列應收利息,換得股票之公允價值與原公司債帳面金額之差額,直接認列為處分(或評價)損益。
小題 (一)
仁人公司 X1 年 12 月 31 日有關該債券投資之分錄。(5 分)
思路引導 VIP
此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FVTPL)。年底應收取票面利息並認列利息收入;同時需將帳面金額調整至期末公允價值,差額認列為評價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