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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2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中級會計學

第 一 題

📖 題組:
甲公司於 X1 年 7 月 1 日以 110 之價格發行每張面額$100,000 之 3 年期可轉換公司債 100 張,該可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6%,每年 6 月 30 日付息一次。於發行日,相同條件但不可轉換公司債之市場利率為 5%。於發行滿一年起(即 X2 年 6 月 30 日),每張可轉換公司債得轉換甲公司面額$10 之普通股 10,000 股。甲公司於 X2 年 6 月 30 日支付利息後,有 50 張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當日甲公司普通股每股公允價值為$12。甲公司於 X3 年 6 月 30 日付息後,以 104 之價格由市場提前贖回 25 張公司債,當日之相同條件但不可轉換公司債之市場利率為 4%,當日公司普通股每股公允價值為$10.2。其餘 25 張公司債由甲公司於 X4 年 6 月 30 日到期時清償。試作:(金額請四捨五入至整數)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甲公司對該公司債於 X1 年 7 月 1 日之發行分錄、X2 年 6 月 30 日之轉換分錄及 X3 年 6 月 30 日之提前贖回分錄。(1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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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複合金融商品(可轉換公司債)的發行、轉換及提前贖回之綜合題型。解題核心在於:發行時需依市場利率分離出負債與權益(認股權)組成部分;轉換時採用帳面金額法,不受轉換日股價影響;提前贖回時,必須以「贖回日當天之市場利率」重新計算負債部分之公允價值,藉此分攤贖回價款,並認列負債贖回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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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可轉換公司債發行需分離負債與權益;轉換時採帳面金額法;提前贖回時,應以贖回日之市場利率重算負債公允價值,以分攤贖回價款並計算贖回損益。 【解答】 1. X1年7月1日 發行分錄

小題 (二)

計算甲公司綜合損益表於 X1 年度、X2 年度及 X3 年度對該公司債應報導之利息費用金額。(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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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試考生對「可轉換公司債(混合商品)」之發行、轉換及提前贖回的會計處理。解題第一步須以發行日「不含轉換權之市場利率(5%)」計算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後續依有效利息法計算各期利息費用,並特別注意 X2 與 X3 年中(6月30日)因轉換及贖回使負債本金減少(各減少 50%),進而改變下半年的利息費用基準。題目中的股票市價與贖回日新市場利率僅供除權/贖回分錄使用,不影響各期利息費用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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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可轉換公司債屬混合商品,應依不含轉換權之市場利率(5%)認列負債成分,並依有效利息法計算各期利息費用;年度中發生轉換或贖回時,按比例註銷負債帳面金額。 【解答】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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