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一 題
107 年 1 月 1 日甲機關向 T 廠商租用設備 1 批,該租賃合約經評估係屬融資租賃,有效利率為 2%,該設備於租賃開始日之評定公允價值為 72萬元。上述租約之租期為 4 年,自租賃開始日起每年 1 月 1 日給付租金18 萬元;租期屆滿時,該設備之估計殘值為 4 萬元,甲機關得選擇以 2萬元購置。租期屆滿時,甲機關決定以 2 萬元購買該批設備。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列出 109 年及 110 年甲機關普通公務帳及長期負債帳應有之會計分錄。(25 分)(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採第四級科目,金額請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元為止;若無分錄亦應註明,否則不予給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融資租賃」在政府會計舊制(三帳制)下的會計處理。解題時須先計算最低租賃給付現值作為入帳基礎,再編製有效利息攤銷表。最後依據《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將各期本息還款分別記錄於「普通公務帳」及「長期負債帳」的對應四級科目中,並注意期末無須調整應計利息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