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甲與乙結婚 10 年之後,才發現乙是有婦之夫;甲婚後仍有豐厚之工作收入,但因此事飽受親友議論訕笑。下列有關甲可對乙主張之權利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乙的婚姻無效
  • B 甲可對乙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
  • C 甲可對乙請求贍養費
  • D 甲婚後存下的錢若比乙少,可對乙請求婚後財產分配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法律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強制要求一個人支付費用來支應另一人的『生活所需』?如果請求的一方本身就具備優渥的經濟能力,這項規定的設立目的是否還存在?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
    • 婚姻效力:因乙重婚,甲乙婚姻依民法第 988 條屬於無效,故 (A) 正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